最近有件事困擾著我…. 在教會這麼多年…. 服侍這麼多年…. 越來越覺得與人合作不是件容易的事….. 隨著教會音樂越來越走現代化…. 音樂也已經從以前的傳統聖詩到現在的小型樂團主導…. 以前主導音樂的鋼琴(或管風琴)都慢慢變為配角…. 在教會裡…. 彈琴的司琴至少有點程度或是有個音樂的學位….. 然而大多數教會裡主領的領會都不是學音樂的…. 有些人甚至對音樂沒有概念…. 但是當星期天主日禮拜音樂的流程或著是音樂表達都不是這些有受過專業訓練有音樂背景的人來決定形式….. 主說: 我們要學習順服….. 到底是學音樂的人表達他對音樂的詮釋不同意時,領歌的人是有多少次接納了? 因為要順服,音樂的表達就變著不重要了嗎? 我不是沒有意見的人…. 有好幾次我表達了對音樂程序不同意時,被否定的總是比被同意的多….. 每次都是因為馬上要主日崇拜…. 我選擇不堅持自己的意見…. 我選擇要順服領歌人的意思….. 但當我靜下來好好思考時….. 我真的覺得不服氣….. 我的專業有被尊重嗎? 一次就算了…. 兩次…. 三次….. 我們教會的人都知道我不和我老公一同服侍….. 除了因為小朋友還小…. 為了避免某一天他們其中一個在星期天生病….. 我們盡量避免一同在台上服侍….. 當然…. 除了這原因之外….. 也是因為曾經一同服侍….. 他擺明的就是不削我在音樂上的建議….. 百萬學歷被他踩在腳底… 所以我不是很願意常常與他一起服侍….. 我寧願選擇不同的事工服侍….. (雖然是這樣….他還是好老公的….) 所以你說在音樂圈裡打混這麼多年….. 文憑在教會裡有啥用呢?